《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表决通过,将于9月1日起施行

日期:2023-07-10 10:58:48 / 人气:103

2023年6月28日,据新华社报道,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获得通过。这部法律将于2023年9月1日起施行,共八章,包括总则、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社会服务、保障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权益的重要内容,对促进社会融合和人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价值。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是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体现,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必然要求,是有效提高无障碍环境建设质量的有力保障。此前,2022年10月,该草案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首次审议。2023年4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6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提请常委会第三次审议的草案拟修改如下:一是增加了无障碍环境建设要与老龄改造相结合。二是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有针对性的无障碍设施改造规划并组织实施。此外,草案增加了鼓励编写出版盲文和低视力版本教学用书的规定,将提供无障碍设施和服务的场所范围扩大到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场所。草案还完善了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以无障碍格式提供标签和说明书的规定。近年来,无障碍设施安装电梯和城市老旧小区的老化改造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对此,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二审稿给予了专门回应。草案提出,“国家支持在既有房屋中安装电梯或者其他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方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创造条件,推动在既有房屋中安装电梯或者其他无障碍设施”,“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发扬与邻为善、守望相助等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积极配合既有房屋安装电梯或者其他无障碍设施”。臧铁伟6月25日介绍,草案三审稿继续完善现有房屋安装电梯等无障碍设施的规定,将安装电梯等无障碍设施的房屋范围界定为“城市旧社区现有多层房屋”,同时增加了“发挥社区基层组织作用”和房屋所有权人“加强沟通协商”的规定。据法治日报报道,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和老龄事业转型,是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新时期老龄工作的重要举措,这部法律应当予以体现。据此,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明确无障碍环境建设应当与老龄适应性改造相结合,遵循安全、便捷、实用、广泛受益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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