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瓜农刺死城管案再开庭:被告是否有刑事责任仍有争议“张海川”

日期:2023-11-30 10:30:41 / 人气:67

兰州瓜农刺死城管案再开庭:被告是否有刑事责任仍有争议“张海川”
2023年11月28日,“冠农刺死城管”一案在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11月29日下午,被告人王的父亲告诉界面新闻,庭审持续了近8个小时,没有当庭宣判。但“法院通知,审判结果最快下个月就出来了。”王俊红说。
此前,4月7日,该案在兰州中院一审开庭审理。因被告人王患有精神分裂症,被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那一天,只有他的哥哥王爱文出庭受审,案件没有宣判。一审结束后不久,4月18日,王爱文被取保候审。
据介绍,在此次庭审中,王仍未出庭。王俊红说,这次庭审的主要内容是王涉嫌故意杀人案的刑事部分和全案的附带民事部分。他告诉界面新闻,该案刑事部分的焦点主要集中在王在案发当天的行为,是否属于故意杀人或正当防卫,以及王在案发时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王俊红和他的儿子是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的瓜农。2018年7月18日,王兴父子摆摊卖西瓜时与城管执法人员发生冲突,导致城管一死两重伤。次日,这对父子因涉嫌故意伤害被警方刑事拘留;同年8月9日,他的父亲王俊红被释放。
2019年8月29日,兰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王提起公诉。2019年8月,兰州市检察院作出的起诉书显示,该案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两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
起诉书称,2018年7月17日20时许,即案发前一天,城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雁北执法中队副队长李与等城管队员在“中广逸景湾上城”小区巡逻执法时,发现父子占道卖瓜,欲收缴电子台秤等经营工具,双方发生争执。期间,王对李和拳打脚踢,经警方协调,要求双方次日到派出所处理。
第二天,等人发现父子并没有如约而去。当天11时许,李在得知父子在北潭新村二村路边卖西瓜后,带领、丁等十余名城管队员到达该处收取电子台秤,双方发生冲突。然后,悲剧发生了。
兰州市检察院认为,王、、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王犯罪时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被告人王在犯罪时是否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是本案争议的焦点。据媒体报道,案发后对王进行了三次精神鉴定。前两个结论是王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第三个结论是他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限制刑事责任,就是说还是要负刑事责任。根据司法部2016年发布的《精神障碍患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指南》,精神障碍患者的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是指“在发生危害行为时,由于精神症状的影响,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明显减弱,但尚未达到丧失或者无能力的程度。”
29日下午,的辩护律师告诉界面新闻,他不认可这三份精神病鉴定报告。他说,2019年,他提交了第四次精神鉴定申请,但最后因为种种原因,只做了一份损害鉴定能力的报告。他认为,基于案发时的刺激,被告人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应承担刑事责任。“因为他有精神病史,所以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辩护律师说。
王俊红神父说,小儿子的疾病是这场悲剧的关键原因。说他的小儿子王患有精神疾病至少9年了。2012年,他在部队服役期间因精神障碍被送往医院治疗,2015年被确诊为精神分裂症。
福建杨野律师事务所律师邹告诉界面新闻,根据自己的办案经验,我们要重点审查涉案的三份精神病鉴定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科学性。邹认为,评估机构应该站在中立的立场,按照评估的原则进行公正的评估。“我也希望公开王的三份精神病鉴定报告。”
界面新闻注意到,由于案情复杂等因素,该案第一次庭前会议于2021年9月举行。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2022年12月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该局聘请相关人员对王的精神状态和受审能力进行了鉴定。鉴定意见为:王患有精神分裂症,目前处于发病期;目前应该评定为不具备审判能力。2023年3月底,兰州中院作出刑事裁定,中止对王的审理。
29日,王俊红告诉界面新闻,在庭审中,因为争议的焦点,没有提出明确的量刑意见。同时,被害人提出共计约223万元的赔偿,王俊红也表示不合理。
王俊红说,长子王爱文的辩护律师负责该案的民事诉讼部分。律师认为,本案中城管人员一死两重伤并非所为,也没有帮助王的行为。虽然王爱文与一些城管人员发生了一般性的打斗,但这是他被城管人员殴打后的正当防卫,并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因此,王爱文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辩护律师称,公诉人在4月7日一审时明确表示,不认为事发当天城管人员在执行公务。他说,案件起因是李作为副中队长,滥用职权召集十几名城管人员进入瓜农租住、停放的村庄,其存在严重过错;参与此事的城管人员也有过错。因此,应根据过错程度划分责任;同时,李也应对本案造成的一死两重伤的结果承担责任。
邹也认为案发现场的城中村不是城管人员的执法场所,不应结合本案向王兴父子主张赔偿。“在履行职责时,遭受重伤或死亡的,应向所属单位的上级机关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但结合本案,城管人员涉嫌故意诱导他人犯罪,在执行公务过程中不发生悲剧,国家也不应对其进行赔偿。”邹对说:"

作者:开丰注册登录平台




现在致电 5243865 OR 查看更多联系方式 →

COPYRIGHT 开丰注册登录平台 版权所有